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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xxxxxx有限公司不服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的判決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事宜。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日判決駁回xxxxxx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并維持原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的判決,判決如下:
xxxxxx有限公司侵犯致微(廈門)儀器有限公司“滅菌器聯鎖裝置”“滅菌器用單向閥”兩項專利權!
同時勒令:
1.被告xxxxxx有限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對致微(廈門)儀器有限公司享有的名稱為“滅菌器聯鎖裝置”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侵犯;向致微公司連帶賠償合計25萬人民幣。
2.被告xxxxxx有限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對致微(廈門)儀器有限公司享有的名稱為“滅菌器用單向閥”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侵犯;向致微公司連帶賠償合計8萬人民幣。
若欲了解詳細判決情況,可向我司各區域銷售人員咨詢。
請廣大經銷商、用戶在經銷、購買產品時,盡量選擇資質齊全、有自主知識產權、無法律糾紛的產品,避免產生不可挽回的損失。
? ? ? 對于盜用我司專利非法仿造、經銷仿造產品謀利的單位和個人,我司一經證實,必將不遺余力地追究其法律責任,必要時將追究其刑事責任。